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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开展女教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4-23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省教育工会文件要求,学校工会、妇委会于2019年3月组织开展了以“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依法维护女职工权益”为主题的女教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女教职工学好用好《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

《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于2019年3月1日起实施,是我省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保障女职工权益的重要地方法规。学校积极利用校园媒体平台,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3月22日-28日,学校组织女教职工参加“合法权益我知晓——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答卷”活动。全校共有女教职工314人,其中,231人参加了答卷活动,参与率达到74%。3月18-22日校园广播开辟专题节目,宣传相关法律法规;4月1日出版的《山东工艺美院报》全文刊登了《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在此基础上,各部门工会以多种形式组织本单位女教职工认真学习《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指导手册》,有力提升了《办法》和《指导手册》在教职工中的知晓率、影响力,提高了女教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学校形成崇尚性别平等、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今后,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工会女教职工工作信息员队伍建设,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办法》和性别平等及女教职工权益保护的执行力度,切实做好女教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