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院长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年4月17日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听取了潘鲁生院长所作的《求真务实,拼搏进取,为建设国内高水平设计艺术大学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对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代表们认为,院长工作报告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实事求是地总结了2003年以来的工作,特别是在教学、科研、对外交流、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的进步与成绩,客观地分析了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今后几年在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新老校区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基本工作思路。报告对成绩和问题的分析是中肯的, 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任务,符合学校党代会精神,符合学校的实际和发展要求。经大会表决 ,原则通过院长工作报告。大会号召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落实我院首届党代会和本次教代会、工代会精神,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和忧患意识、创新意识,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创造学校的新辉煌建功立业,为学校的改革、发展与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通过工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年4月17日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听取了刁在祥同志代表第一届工会委员会所作的《以人为本,群策群力,努力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的工作报告 ,对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代表们认为,该报告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实事求是地总结了第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来的工作,既充分肯定了成绩,也找出了存在问题。多年来,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在全体工会会员的支持、帮助下,工会认真贯彻《工会法》,围绕学校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 ,在加强我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对今后工会工作提出的工作目标和思路,符合学校党代会精神和我院发展的需要。经大会表决,原则通过工会工作报告。大会号召全院工会会员 ,爱岗敬业,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为把我院建设成为高水平的设计艺术大学而努力奋斗!
关于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决议
(2004年4月17日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审议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代表们认为,在高等学校建立和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把集中领导同民主管理结合起来,更加充分地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对高校工作的要求,体现了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办好学校。大会原则通过《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希望在将该细则进一步完善后,认真贯彻实施。
关于通过校务公开实施意见的决议
(2004年4月17日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审议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代表们认为,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制度, 有利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有利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校风建设,有利于促进学校的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工作规范化,有利于把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凝聚到建设高水平设计艺术大学的奋斗目标上来。经审议,大会原则同过《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希望在将该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之后,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通过职工内退暂行规定的决议
(2004年4月17日)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审议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职工内退的暂行规定》。代表们认为,暂行规定符合上级关于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符合我院党代会精神,符合我院实际。暂行规定既考虑到了学校办学的大局和长远利益,也充分照顾到了内退职工的当前实际利益。暂行规定对于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优化职工队伍结构,提高工作效率和办学水平,必将起到积极作用。大会原则通过《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职工内退的暂行规定》。希望有关职工服从学院大局,希望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