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现将省教育工会《关于摸排困难教职工困难状况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摸排所掌握的在职困难教职工中是否有符合“家庭总收入减去致困必要支出,低于当地城市居民2倍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特殊困难教职工。如有符合帮扶建档要求的特殊困难教职工,请填写《山东省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困难救助申报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详见通知)。各部门工会可随时将有关材料报校工会,工会将及时上报省教育工会审核,上级工会审核无异议后,将进行帮扶救助。
附:《关于摸排困难教职工困难状况的通知》
工会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