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举办《物权法》专题讲座
11月30日下午,校工会特邀山东政法学院李学永教授作《物权法》专题讲座,旨在帮助广大教职工正确树立依法保护和行使财产权利的物权观念。院领导杨新力、刁在祥、机关干部、各院系书记、教职工等近六十人共同听取了物权法讲座。党委副书记杨新力主持讲座。
在讲座中,李学永教授运用通俗的语言并结合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什么是“物权法”以及“物权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同时,李学永教授解读了不动产登记、物权的保护、用益物权、担保权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内容, 使大家对什么是“物权”以及“物权”与我们生活和工作的关系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他还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利、婚姻家庭、财产赠予、房屋权属、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作了详细讲解,为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处理涉及“物权”方面的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物权法》是我国规范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也是一部关注民生的重要法律,对我国的政治生活和民主进程有深远的影响。此次讲座的成功举办,不仅使广大教职工对“物权法”在理论和制度上的创新有了一定认识,而且使“物权法”在促进社会和谐、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发展积极性以及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活力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也更好地维护了教职工的切身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