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0-05-19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根据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省教育基金会关于2010年在全省教育系统继续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奉献一份爱心、关爱困难群体”为主题的“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款原则

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提倡自愿、鼓励奉献、体现爱心、重在参与、量力而行的原则。

二、捐款的标准

原则上个人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在职人员月实发工资,各类津贴,补贴和福利收入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即为一天的经济收入,离退休人员按月收入除以30天计算)。

在职人员:

厅级、正高级职称: 150元

处级、副高级职称: 100元

科级、中级职称: 60元

一般工作人员、初级职称: 40元

离退休人员:

厅级、正高级职称: 80元

处级、副高级职称: 50元

科级、中级职称: 30元

一般工作人员、初级职称: 20元

三、税收减免

个人捐款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请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予扣除。

四、捐款时间

请各部门工会于5月25日前将捐款名单报校工会,由财务处统一从工资中扣除。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工会

2010年5月18日

2010“爱心一日捐” 活动捐款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