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1年度“先进工会工作者”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2011年度,我校工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模范教工之家为载体,以推进学校民主管理为重点,紧紧围绕学校教学工作中心,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校园文体活动,在建设和谐校园,推进学校快速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根据《关于开展评选2011年度“先进工会工作者”活动的通知》(鲁工美院工函字[2011]13号)通知精神,经各部门工会民主推荐、校工会审核,院党委研究决定:授予机关工会主席刘启乐等16名同志“先进工会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更好地发挥模范和带头作用,为促进学校建设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doc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