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建档立卡
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总工发〔2016〕7号)和《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转发全国总工会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鲁会办〔2016〕56号),精准识别困难教职工,扎实做好建档立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档立卡,全面掌握困难教职工困难状况,分析致困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探求解困办法,落实帮扶措施,达到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目的,为今年将要开展的“送温暖”工作奠定基础。
二、工作原则
分级负责、精准识别、一户一档、动态管理。
三、方法步骤
(一)明确标准和范围。各部门工会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准确界定帮扶对象。重点帮扶对患重特大疾病、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支出突增,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二)摸底调查。对困难教职工进行全面、深入地摸底调查,掌握困难教职工实际情况,拟确定帮扶教职工。
(三)建档立卡。确定帮扶责任人,帮助困难教职工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见附件),由困难教职工签字确认。
(四)审批报送。部门工会对《困难职工档案表》进行审批,并于12月8日(周五)前报工会,电子版发至邮箱:gonghui6237@126.com,纸板由教职工签字确认。工会将进行检查核实、公示后,统一报省教育工会。
附件:困难职工档案表
工会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