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2017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鲁教基金字【2017】5号)精神,为资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教工解除后顾之忧,奖励优秀教师和学生,有序开展教育公益活动,我校将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款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二、捐款范围:全校在职教职工
三、捐款标准:
以2017年6月份实发工资为最低捐款标准。
9000元以上: 200元
6000-9000元: 150元
6000元以下: 100元
四、捐款时间
请各部门工会于7月10日(周一)前将捐款名单 (电子版发至邮箱:gonghui6237@126.com;纸版盖章由教职工签名)报校工会,经公示后捐款由财务处统一从工资中扣除。
附:山东省教育基金会等3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rar
工 会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