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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5-11-23 [来源]: [浏览次数]: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鲁工美院工字[2005]10号


关于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慈善捐助物品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根据鲁高工委[2005]通字41号文《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慈善捐助物品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经研究决定:由党委办公室牵头,院工会与总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物品捐赠和“慈心一日捐”,是完善社会捐助制度的两种不同形式,是建立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建立新型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学院教职工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教职工奉献爱心,使闲置物品物尽其用,帮助更多困难群众改善生活,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做出贡献。

二、捐助的原则、物品要求及时间

(一)、捐助原则: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禁止摊派。

(二)、捐助物品要求:家庭中闲置能用的物品,如:各类家电、衣物(服装、床上用品等);要求八成新以上,干净整洁。

(三)、捐助时间:2005年11月28日(星期一)下午2点,在办公楼大厅进行。

三、要求

(一)、各部门工会主席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分工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落实。

(二)、领导干部、共产党员要以无私奉献的精神,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捐助,树立先进共产党员和慈善公仆的良好形象,为教职工做出表率。

院工会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