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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1-05 [来源]: [浏览次数]: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办法

为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在学校发展中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学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提案的要求

“双代会”提案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广泛征集“双代会”代表意见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提出。提案应力求做到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提案的范围

(一)凡属学校职权范围内的下述内容,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改革、发展、党务、宣传、教学、科研、人事、财务、基本建设、图书管理、后勤服务以及其它党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如思想政治工作、校风、学风等)的建议和方案。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立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要求的问题。

2、纯属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的问题。

3、纯属个人具体问题。

4、有关学术问题。

5、不符合以下第三、四条规定要求的提案。

三、提案的提出

提案人须是本届“双代会”正式代表。提案需一名代表提出,另有二名及以上代表附议才能成立,并需亲自签名。

四、提案的撰写

提案人在撰写提案时,需用统一印发的提案纸,按一事一案提出。提案应包括案名、案由及建议或措施三部分,其中建议或措施要具体、清楚。提案撰写(打印)要工整、清楚,一式两份。

五、提案的征集时间

为保证“双代会”按时、有序进行,提案征集时间从11月29日起至12月6日起止。超过规定截止时间收到的提案只作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六、提案的递交

1、提案人一般将撰写的提案交各所属代表团,由代表团汇总后按规定时间递交提案组(送交人事处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