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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8-10-06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中青年教职工报送参评

2008年度山东省“五一文化奖”书画摄影展作品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根据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省委员会《关于参加“五一文化奖”评选的通知》精神,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面向中青年教职工(45岁以下)征集书画、摄影“五一文化奖”参赛作品,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展内容及要求

1、本次活动主题:突出宣传山东改革开放30年来的巨大发展变化和我省广大职工在改革开放30年中建功立业的主力军风采。参展作品要紧紧围绕全省开展的“学振超精神,

做金牌工人、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职工节能减排和节约环保、创建“工人先锋号”等活动,大力宣传我省各条战线的先模人物和广大职工所创造的丰硕成果、以及干事创业、开拓创新的时代风貌。

2、参赛作品必须是近年来创作的作品。

3、美术作品包括:国画、油画、水彩画等;书法作品包括书法、篆刻(篆刻作品不少于6方)。

4、国画、书法作品必须是竖轴,尺寸不限。油画、水彩画等不超过1.5米宽×2米高。摄影作品照片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摄影作品需放大20寸,裱在70×60KD板上包边。

5、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推荐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

二、评选奖励办法

各部门工会上报作品,由校工会聘请专家统一进行评审,评选出美术、书法、摄影各5件,上报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省委员会。省总工会对美术、书法、摄影各设一、二、三等奖、优秀作品若干。对获奖的作者授予山东省“五一文化奖”,给予通报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三、报送作品注意事项及时间

1、本次参奖作品主要面向全校中青年(45岁以下)教职工,望各部门工会中青年教职工踊跃参加。

2、所有报送作品需要作者本人装裱、装框(不装玻璃)。

3、请于10月9日(本周四)前,以部门工会为单位,将作品报送至校工会。

联系人:张晓宁 李莉丽 联系电话:89626239

附件:山东省“五一文化奖”作品申报表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校工会

二00八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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