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公租房“乐天居”资格后审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济南市政府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程序》的通知,现对我校公租房“乐天居”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后审,请各位申请人员仔细阅读济政办发[2012]45号、济房政字[2012]74号文件内容,并根据济房政字[2012]74号文件提供的网址(www.jnfg.gov.cn)下载《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真实填写相关内容,同时准备好文件中所要求的上交材料。
请各位申请人员于1月16号前上交审核表与相关材料。
另注:(1)需上交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需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
(2)婚姻证明需提供结婚证;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至今未婚证明;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
(3)户口所在地在济南六区之内的需提供房产证明,集体户口不需要提供。
附件(一)
济政办发[2012]45号.pdf
附件(二)
济房政字[2012]74号.pdf
校 工 会
2013年1月9日